滿族的服飾,隨著時代變遷和情趣愛好的演變,也不斷變化。民國年間以后,其變化尤為明顯,但仍可看到它沿襲的痕跡。
旗袍,滿語稱“衣介”。分為單、夾、皮、棉四種。這種“衣皆連裳”(古代上為衣,下為裳)與漢族的上衣下裳的兩截衣裳有明顯區別。它是滿族男人喜著的服飾,也叫大衫、長袍。滿族婦女穿的旗袍,樣式美觀大方,講究裝飾,領口、袖頭、衣襟都繡有不同顏色的花邊,有的多至十幾道,穿起來勻稱苗條,婀娜多姿。有一種女式旗袍叫“大挽袖”,把花紋繡在袖里,“挽”出來更顯得美觀。辛亥革命以后,旗袍也為漢族婦女普遍著用。
男子所著長袍,原為滿族騎射時穿用的,無領(后習慣加一假領)、捻襟、窄袖、左衽、四面開禊、帶扣絆、束帶,適于騎馬射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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