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辛先生說:青銅器定名是分類研究的基礎環節。近代定名研究最有成就者首推王國維,除《說斝》、《說觥》、《說盉》、《說彝》等以外,其最大的貢獻是提出“共名”與“專名”說,而“共名”說中的“器”、“彝”和“尊”三字至關重要。這里,他首先闡述“器”的涵義。
“共名”說是青銅器分類及定名研究不容回避的問題。其中最主要有三個字至為關要,第一是“器”,第二是“彝”,第三是“尊”。
關于“器”,當年陳夢家先生把其列入“最大的共名”一類,這是卓有見地并確然有據的。在先秦典籍中,“器”是青銅器的專稱,諸如《尚書·旅獒》:“畢獻方物,惟服食器物。”《左傳·成公二年》:“惟器與名不可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禮。”《易·系辭上》:“以制器者尚其象。”《易·序卦》:“革物者莫如鼎,主器者莫如長子。”等等皆明確無疑。先秦典籍中,于“器”又往往有特定的修飾或限定詞,如“宗器”、“祭器”、“彝器”、“分器”、“庸器”、“大器”、“寶器”、“重器”、“吉器”、“祼器”等,這些都專指青銅器。這與青銅器銘文所見也基本一致,諸如“吉器”、“祠器”、“祥器”、“念器”、“尊器”、“寶器”、“寶尊器”等。
“器”專指青銅器實際有其深刻的原因,這就在于“器”字之本身。“器”字不見于甲骨文,最早見之于西周金文:《說文》說“器,皿也,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許慎的說法是不對的。“器”字四口之中并非“犬”,而是“物”,即上面所說“象物”、“昭物”之“物”。銅器只有象物才成其為器,也只有器才能鑄以“象物”、“昭物”。所以古籍說:“鼎得其象”,“制器者尚其象”,“象事知器”。今天所見考古發掘所得或傳世的大量青銅器上形形色色的象生類圖像紋飾,如龍、如鳳(鳥)、如蟬、如蠶等,就是用以“使民知神奸”的“物”象,既不是單純的美化裝飾,又不是某學者所謂幫助巫覡通天的動物。于是“器”與“物”融為一體,相得益彰,尊于宗廟,成為祭祀人道祖先的禮器中最為固定和顯要的構成,因此后來文獻多以“器物”聯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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