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將婚姻和房產的討論推向新的高潮。究竟先結婚還是先買房?房產如何歸屬?心理專家表示,買不買房還是要看雙方的心理需求。
曾經在全國八大城市進行了主題為“結婚是否一定要購房”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全國有近18%的丈母娘面對高房價,表示愿意接受租房女婿。盡管大多數丈母娘仍然堅持“沒房不嫁女”,但有76%的丈母娘表示愿意助女婿一臂之力購房,另有20%的丈母娘表示接受上門女婿。從調查結果來看,堅持“沒房不嫁女”觀點的丈母娘仍然是市場的主流。
“結婚不買房,就是耍流氓。”這則房地產廣告在年輕人中間也引發了新一輪的爭論和思考,對于現在的年輕人來說,到底該先結婚還是先買房?在電視欄目《天山論見》中也對這個有趣的話題進行了討論。
第一,先結婚,還是先買房,要看當事人雙方的心理需求而定。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倆個原本親密的戀人,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卻因房子問題增加了許多坎坷。有的是因首付問題,有的是因新房地點問題,有的是因戶主寫誰的問題。可見,婚姻和房子還真有扯不清的關系,房子問題的婚前擾動無不反應著當事人的內心感受和心理上的微妙變化。
第二,心理需求,沒有對錯之分,卻有先后之分。
人的需要可分為五個層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愛和歸屬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這五個層次是由低到高逐級形成并得以滿足的,住房是屬于安全感的需求范圍內的。一般說來,層次越低的需要力量就越強;可見,結婚前有沒有屬于自己的房的確是會影響到個體的幸福感體驗。
第三,丈母娘“沒房不嫁女”的觀點反應上一代人的補償心理。
沒有母親不希望自己的女兒幸福富足,但如果非要跟準女婿有房沒房較勁,其根本原因可能是對自己當年出嫁時條件不稱心的補償心理。越看重什么,強求什么,越說明自己缺乏什么。
第四,女孩富養有道理。
大多數家境殷實的女孩反而不太看重男方的住房條件,也多半不會在房子面前放棄真愛。她們的生活條件決定了她們的價值觀,找自己最愛的,其他的咱不缺。可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在戀愛和婚姻也會充分體現。
婚姻是愛情的延伸,瓊瑤阿姨說過,婚姻是兩個相愛的人迫切想要將自己的幸福宣告給世界。而現在,婚姻參雜了太多現實的物質的因素。也許是到反思的時候了:我們為了什么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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