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民國初年的江青,曾用名李淑蒙、李云鶴,也用過藝名或筆名藍蘋、李進等,雖然出生在山東諸城縣一個普通的底層小業主家庭,但因從幼年開始跟隨母親離家外出,上小學,當童工,學京劇,等等,從小就向往嫁個好人家過上富家生活。于是,在她16歲那年,就告別少女時代開始了她的第一次婚姻,而且在隨后的8年時間里經歷了她生命中的4次婚姻,這在當時那個時代女性群體中確實很不多見。
第一次婚姻始于16歲,但只持續了短短數月
1926年初,高小肄業的江青隨母親來到天津,暫住在同父異母姐姐家里。閑居之際,便到天津英美煙草公司做了3個月童工,閑暇時開始喜歡上京劇。
1928年夏秋,江青投親去了濟南,并有機會在山東實驗劇院當過學員。1929年她又進入山東藝術專科學校學習,并登臺演出了田漢的新戲《湖上悲劇》。初登舞臺嶄露頭角的江青,很快贏得了一位黃姓富家子弟的傾心。
當江青得知,黃姓富家子弟家境較為殷實,覺得機會很難得。依憑她當時的條件,能夠嫁給黃姓富家子弟也實在是高攀。
1930年的江青,乘坐著一乘大紅緞的花轎,被人抬進了黃姓富家子弟的四合院里,舉行了拜天地的古老婚禮。這一年,江青只有16歲。黃姓富家子弟期望她做個嚴守禮教的小媳婦,也給了她一個不愁吃穿的小康家庭。
然而,封建古怪的婆婆,因循守舊、單調沉悶的家庭生活,讓她很快就厭倦了。年輕的江青要開拓更廣闊的生活,于是她帶著私下里積攢下來的錢,悄然奔上了去青島的火車。
江青與那位黃姓富家子弟的婚姻生活只持續了幾個月時間,就這樣匆匆結束了。
第二次婚姻始于17歲,僅持續了2年時間
江青來到了青島,通過關系介紹在國立青島大學圖書館做了一位職員。在大學圖書館里工作,江青有的是機會接觸大學生,她很快認識了一位叫俞啟威的大學生,俞啟威是國民黨元老俞大維的親侄子。
1931年,年僅17歲的李云鶴與21歲的俞啟威正式宣布同居了,婚后經俞啟威介紹下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并被任命為中共青島大學青年支部委員。然而,在1933年,江青與俞啟威的婚姻關系就宣告結束了。
新中國成立后,這位俞啟威(黃敬)曾經擔任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機械工業部黨組書記、部長。
第三次婚姻始于20歲,持續時間依然很短暫
江青與俞啟威(黃敬)的婚姻關系結束后,迅即來到了中國左翼文化運動的中心上海,尋找她人生更大的舞臺。
在上海,江青很快結識了海上知名才子,著名評論家,編劇詩人唐納。江青通過唐納的關系,迅速成為了上海灘娛樂圈人士和小有名氣的電影演員。
1936年,22歲的江青在與唐納同居2年后辦了結婚手續。但據上海舊報刊記載,江青在上海灘先后幾次掀起情海風波,并與其他男人保持情人關系,鬧得唐納幾次自殺,成為上世紀30年代上海文藝界具有轟動性的娛樂新聞。
江青曾署名藍蘋在《大公報》上發表文章《我的自白》說:結婚他是早就提過了,可是直到那時我才同意。不過,我們是說得很清楚的。就是并不是拿這種儀式來轄制誰,只是為了解決經濟問題,因為結婚他可以從家里拿一點兒錢,這樣可以還清為失業和病所欠的債……
隨后,江青與著名導演章泯公開同居,后來導致章泯妻離子散。章泯離婚后,藍蘋又變了主意,攤牌說:“為什么你一定要我與你結婚呢?你的婚姻觀念太陳舊了,同居不是一樣愛嗎?”
據說,1937年上海各種小報對藍蘋的貶責幾乎成為家喻戶曉的事,一些電影公司也不再與她簽約,沒有一個導演約她拍片,她在電影界中十分孤立,經濟上又陷入窘迫,在走投無路時,她做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抉擇--離開上海,投奔延安。
第四次婚姻始于24歲,從此她攀上一棵大樹
1937年8月,抗戰爆發后,百無聊賴的江青從上海來到了延安。在延安,經過幾年的情場磨練,江青也變得更加老練了。她還想找一個男人,當自己“可以依靠的大山”,做自己出人頭地的捷徑。
剛到延安,江青很幸運地認識了已與賀子珍分居的毛澤東。1938年11月,江青在與毛澤東認識2個多月后與毛澤東正式宣布結婚,這一年江青正好24歲。至此,直到全國解放后,江青再也沒有鬧過離婚。
1977年7月,中共十屆三中全會一致通過決議:永遠開除江青的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1981年1月25日,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的公開審判,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83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作出裁定,鑒于江青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無抗拒改造惡劣情節,對她原判處的刑罰,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原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1984年5月4日保外就醫。1991年5月14日,江青在北京居住地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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