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也可以這么分,造神故事和去神故事。2009年最in的小說《杜拉拉升職記》屬于造神故事,杜拉拉所在公司明里暗里、條條種種的關系讓讀者不禁小肝顫,不知不覺間帶上點敬畏,500強公司里的細高跟也不是那么好踩的。
《她比時尚寂寞》在我看來同《杜拉拉升職記》一樣也是本職場小說,不過門戶網給予《她比時尚寂寞》的分類分別是:社會小說、時尚小說和都市小說。管它呢,恰似一國外科幻大師對科幻小說的定義:科幻小說就是發表在科幻雜志上的小說。鬼子大師明智,可推可廣。
《她比時尚寂寞》是本去神小說。小說里有三個橋段最有去神作用。橋段一是女主角——時尚雜志主編宋芒——招聘員工時開的條件,追逐物質;既是時尚人士的普適價值觀,亦是時尚圈集結的原則。
其二,某貴婦感嘆,我花了幾百萬才知道什么是時尚。一位男性時尚人士說,我天生就懂,因為我是GAY。這段可以下句slogan,時尚就是格瑟,時尚人士終其一生要做的就是嚴重區別于普通人的格瑟人士,如果你天生不夠格瑟,就得后天補齊。
整日山珍海味的美食編輯患上胃癌是這部小說另一次杰出的去神。時尚有兩大敵人,一喚窮二喚胖。工作關系,美食編輯品遍天下美食,一頓飯可以連吃四小時,因為是時尚人士,好吃一頓就得連餓兩天。又一條真理翩姍而至,靠哪樣本事鶴立雞群,就得因哪樣本事塌樓倒壩,出來格瑟,總有一天要還的。
小說結尾,作者借宋芒之口描述了一支叫“刺猬”的樂隊。“這支樂隊很年輕,被看做北京獨立音樂新勢力的代表。在摩登音樂節上,石璐卻是鼓手兼主唱。這個看上去好像才15歲的姑娘,渾身上下卻洋溢著一股‘勁’兒。”
牛的女鼓手不多,石璐是其中特別有范兒的一個,風頭常常蓋過了主唱兼男友子健。我還是學生時做過子健的專訪,08年、刺猬剛結束全國11城市巡演。所謂巡演,就是火車+汽車地趕往一間間酒吧。文章導語是這么寫的:返京的火車上,子健特別和樂隊的帳簿合了影。西安至北京,從一個搖滾圣地回到另一個搖滾圣地,航空距離1034公里,如果坐飛機,那么帳簿上巡演的總盈利將恰好付得起燃油附加稅。“搖滾樂成就一群苦×娃。”子健日記里的這句話才是搖滾圈的真實生活。
圈子都一樣,搖滾圈也好、時尚圈也好,都一樣。賺錢的就那么幾個,出彩也就那么一會兒。倒是有點好奇,小說里寫的雜志到底是哪一本,必竟主編宋芒的名字連我這個最俗最不格瑟的人都能看出是依葫蘆畫瓢。倘知其是哪本雜志,便可以舉一反三地知道臭男人是誰、不長腦的小白是誰、禿頭暴發戶老板是誰……拔出蘿卜帶出泥,混不了時尚圈能八幾個時尚圈的卦也是好的。
當然光憑這么部《她比時尚寂寞》,是萬不能阻擋紅男綠女們的時尚夢想。雖然千馬同志用254頁紙告訴你時尚生活也是過日子,但把日子過成故事仍舊是我們的目標。紅男綠女們看的不是寂寞,是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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