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后宮甄嬛傳》第三、四兩集的朋友們一定會對大清王朝的選秀女注意,是“選秀女”而不是“選秀” 很感興趣。這大清王朝如何選秀女呢?真的像電視劇里面所描繪的那么復雜么?
告訴您吧,這大清王朝選秀女的活動復雜得很,比電視劇里所描繪的還要復雜得多呢!清代的后妃制度是在明代后妃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康熙以后,后宮的位號有了具體的規定:一共分了八個等級,其中皇后一名,皇貴妃一名,貴妃兩名,妃四名、嬪六名,另外,地位比較低的貴人、常在、答應等不限人數。當然啦,清朝選秀女是從順治皇帝開始的。
甄嬛傳
八旗選秀女,每三年一次,由戶部主持。挑選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實皇帝的后宮,就是為皇室子孫拴婚,或為親王、郡王和他們的兒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當然,這些人中雖然也有一部分后來升為妃嬪,但絕大部分都成為后宮妃嬪的使女。
秀女們要走進紫禁城高高的宮墻,必須經過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勢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順治朝規定:凡八旗官員家中年滿14歲至16歲的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秀女挑選,17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乾隆五年(1740)進一步規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20歲也不準私自聘嫁。乾隆皇帝命令“戶部通行傳諭八旗,所有未經選看之秀女,斷不可私先結親。”根據清宮檔案,到清末光緒年間,參選秀女的年齡,最小的是11歲,大的可達20歲。
每到要挑選秀女的時候,先由戶部奏報皇帝,奉旨允準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層將適齡女子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匯總,最后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閱日期。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到京城。秀女們抵達京城后,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本旗的參領、領催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根據滿、蒙、漢排列先后次序。最前面是宮中后妃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了牌子、這次復選的女子,最后是本次新選送的秀女,分別依年齡大小排列,魚貫銜尾而行。日落時分發車,入夜時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后下車,在宮中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順貞門。
這里,有兩個問題:一是這個“騾車”,二是這個“門”。
先來說說這個“騾車”。備選的秀女,為什么要坐騾車呢?坐馬車不行么?坐驢車不行么?做牛車不行么?
您還別說,還真不行。馬,在那個時期,向來是為軍隊所用,算是軍事物資,備選的秀女沒資格坐。驢,這個詞匯也太難聽點兒了吧?備選的秀女不適合坐。牛,向來為農民春耕秋收時所用,算是生產物資,備選的秀女也沒資格坐。
這樣看來,只有騾車,才是備選的秀女適合坐的。
接下來再看看這個“門”。
瞧出來沒有,地安門、神武門、順貞門都在北京的北邊,按照南前北后的順序,都可以稱之為“后門” 知道了吧,這備選的秀女,一路之上走的都是“后門” 這也就是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說的“走后門”的由來。
宮中的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閱選秀女的場所。一般而言,太后、皇帝和皇后每天只閱看兩個旗的秀女,原則上是先滿洲,次蒙古,最后才選漢軍八旗的女子。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選閱,但有時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子;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然后,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復選,復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經復選再度被選中的秀女,還有四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二是留于皇宮之中,隨侍皇帝左右,成為后妃的候選人;三是老年的皇帝諸如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位皇帝在晚年的時候都曾經把選上來的秀女直接賜予自己的兒子;四是個別情況下,也有皇帝把隨身的秀女直接賜予身邊的重臣的這種情況,在乾隆皇帝在位時期,曾經發生過。
如果秀女已經成為后妃的候選人,手續會更為復雜,初次“引閱”之后,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后,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余的都撂牌子。
當“秀女”二字映入人們的眼簾時,人們的直覺是秀女應有沉魚落雁之貌,然而,秀女中有靚麗容貌的實在不多。從一張張清末應選秀女的照片上,似乎很難將這些面孔與任何一個表述美貌的詞匯聯系起來。
這里我們就要注意,大清皇室公開的兩條選秀的標準:一是品行,二是門第。清代冊封皇后、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以及“誕育名門”、“祥鐘華閥”等等字眼。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相貌奇丑,但她是慈禧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最終也當上了皇后。
被選中入宮的秀女只要到了一定的年齡(一般是25至30歲),如果仍然未被皇帝看中,就可以被放出宮去,如若已經被皇帝看中,那么一直到死,都不能離開紫禁城半步,只有在深宮高墻內慢慢地度過自己的青春。被皇帝臨幸的秀女均要授以封號,秀女們初得的封號一般是答應、常在、貴人或嬪,以后可逐級晉封。秀女有機會入選皇后,在清代十個皇帝中只存在于順治、康熙、同治、光緒四朝。因為愛新覺羅·福臨、愛新覺羅·玄燁、愛新覺羅·載淳、愛新覺羅·載湉四位都是在尚末成婚的幼年繼承皇位的,而其它六位皇帝除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在大清王朝滅亡時還不滿六歲,不能成婚立后外,都是在婚后繼承皇位的,故只能冊立原邸中的嫡福晉(夫人)為皇后。
秀女被選中做皇后,需行大婚禮。屆時,要舉行許多規模隆重的典禮活動。首先,要由翰林院翰林撰寫冊文、寶文,禮部制造金冊、金寶,然后備辦彩禮等,擇吉日派使臣持節到皇后家行具有定婚意義的納彩禮。迎娶皇后入宮之前,皇帝要再備辦迎親禮物,役使臣持節到皇后家行納征禮。行冊立禮的前一天,皇帝要遣官告祭天地和太廟奉迎之日,皇帝要具禮服先至皇太后官行禮,再在裝點一新的太和殿舉行大朝)然后皇帝還宮,正、副使持節去皇后府邸行冊立之禮,并奉迎皇后入官。在長長的儀仗隊的前導后扈下,鳳輿載著皇后進午門,經太和門、中左門、后左門,乾清門,至乾清宮(順治、康熙時至太和殿階下)停下,皇后步行過交泰殿,入坤寧官東暖閣大婚洞房,等候吉時與皇帝進合巹宴,行臺巹禮。第二天,皇帝、皇后分別去慈寧宮拜見皇太后,皇帝在太和殿舉行慶賀禮,文武百官、外國使臣進表祝賀,皇帝頒詔,布告天下。爾后,皇帝在太和殿,皇太后在慈寧官設大宴,分別宴請皇后的父親、母親等人并賜禮物。至此,大婚禮才算完結。
清世祖愛新覺羅·福臨是清朝各帝中唯一一個行過兩次大婚禮的皇帝。順治八年(1651年)八月,愛新覺羅·福臨冊立博爾濟吉特氏為皇后。后因愛新覺羅·福臨認為這位皇后“乃睿王(指攝政王多爾袞)于朕幼沖時,因親定婚,未經選擇。自冊立之始,即與聯意不協”(《清世祖實錄》),并“處心弗端且嫉刻甚,見貌少妍者即憎惡欲置之死”,“僻嗜奢侈凡諸服御莫不以珠玉綺繡綴端,無益暴殄,少不知情”(《御制孝獻皇后行狀》),故于順治十年(1653年)八月將她廢黜,降為靜妃。第二年六月,愛新覺羅·福臨冊立了第二位皇后,即孝惠章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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