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少即是多,少有的上的廳堂下得廚房的服飾。一件旗袍可省去褲裝,可外穿,可打底,夏天可以,冬天也可以,宴會舞臺去得,巷道里弄也去得……
宋美齡將它穿到了美國國會,鞏俐將它穿到了紅毯上,張曼玉將它穿入了電影。旗袍被捧得太高了,普通人就有點怯了,氣質不到位,身材不完美,場合不上檔次,沒有這些怎么敢穿旗袍?!
張愛玲說個人住在個人的衣服里,又說對于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一種語言,隨身帶著的袖珍戲劇。旗袍是女人最好的代言,你不說話,只站著,聽它替你說……
想吸引心儀的他,想性感又含蓄……
想靜靜的呆著,又不想被完全忘記忽略……
想優雅的享受午后的陽光,想有點兒精致的小情調……
想好好表現,又不想太古板……
想在聚會時不同凡俗,閃的 blingbling ……
民國的女子不盡然全都是身量苗條、溫柔嫻靜的大家閨秀模樣,定也有圓潤豐腴的,有清瘦細弱的,有活潑跳脫的,有干練利落的……有多少女子就有多少模樣,有多少模樣就有多少旗袍。它近了遠,遠了又近;它最初是新鮮活潑的,漸漸的有了時間的沉淀,韻味依舊。
愛需要勇氣:童心未泯,心不為形役,穿旗袍不錯;自信又敢于叩問自己,選旗袍總不會錯;大膽出位,不走尋常路,旗袍原本也這樣;白云蒼狗,初心不減以笑對之,搭檔旗袍再好也沒有了。這樣的衣服,沒有勇氣去愛,不知道是不是一生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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