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民國的文人幸福,他們活在了一個自由又進步的年代。從來都是亂世里出才子,紛繁的社會環(huán)境造就了屬于他們一代人的奇跡,那些悠遠的歷史百年后依然讓后人無比羨慕并繼承下來。說來,不愁吃喝鄙視奢華的民國才子也有自己的苦惱事兒:比如一直糾結在情愛里徐志摩就是悲劇的代名詞,高調(diào)地與原配張幼儀離婚卻始終追不上陸小曼美麗的腳步空中化為灰燼;文采超眾生活里卻不得不愛一個叛逆的才子,張愛玲的故事也沒多少可稱贊的地方。想來,他們都算是好的了!
話說當年一代才女丁玲從北京南漂到上海,就遭遇了而今80后深刻體會的“蝸居”生活。別看那時候她與胡也頻同居寫幾篇稿子就能混飯吃,來到房租超過北京十倍的東方明珠也得擔心房租等這些零碎事兒。又不想自己的糗事暴露在讀者面前,又不愿與一堆無關緊要的人在一起住,大才子沈從文便成了她最適合的鄰居。沈從文夠大牌吧,但要給老婆交每一分稿費的他并不發(fā)達,男人的那點自尊早已用“懼內(nèi)”的形象展示給了世人。
總之,上海的房價就沒有低過,即便是在民國處于貴族階層的文人們也要俯首帖耳。愛從文字里找精神寄托的沈從文,更是用一則小說來激勵明天的心兒。話說民國時代有一對夫妻,男的中國政法大學畢業(yè),在上海某機關做小職員;女的北京女子師范大學畢業(yè),專職做家庭主婦。這女的本來也有工作——在學校教書,后來生小孩,把工作辭了。那時候還沒計劃生育,一對夫妻可以生很多小孩,她一胎接一胎地生,一連生了四個。孩子一多,家務更忙,她更加沒法上崗了,一家六口人,兩大人四個小孩,全指著男人的薪水過日子。
男人每天坐班寫公文,一個月能掙60塊大洋,按當時的實際購買力折成人民幣,至少也有三四千塊。三四千塊不算高,但總在貧困線以上,節(jié)省一點的話,一家人吃飯綽綽有余。那會的肉不是13塊,頂多1塊,也就是四千塊相當與四萬一個月了。但問題主要是住,他們住在上海繁華的市區(qū),卻不是上海“土著”,用老上海最欠揍的話說,小兩口是從“鄉(xiāng)下”來的,在上海沒老宅,又買不起房,只能租著。生活的拮據(jù),便開始了!
他們租的是一間公寓,那間公寓被二房東從中間隔了一張木板,一間變成了兩半間,南邊那半間住他們一家六口,北邊那半間住著一個小有名氣的自由撰稿人,實際上就是沈從文本人。還好那個年代的人都比較保守,“夜戰(zhàn)”也相對要低調(diào),再說孩子太多也不是很方便。要是在我們的21世紀,恐怕也得像唐山大地震前在車里震震才有力氣晚上再工作。
六口人住半間公寓,過日子肯定不太方便。就拿大小便來說吧,房間里沒有洗手間,樓下也沒有公共廁所,這家人只能用一只廢油漆桶來解決問題。每天下午收垃圾的車一來,女主人就提著滿滿當當一大桶往樓下走,樓道里頓時臭氣四溢。像這樣簡陋的住所,二房東獅子大開口,每月居然要收13塊大洋的房租。男人月薪60塊,刨去吃飯,刨去給小孩買洋奶粉的錢,刨去水電費和其他日常開銷,再也剩不下什么錢了。所以這對夫妻結婚八年,一直沒有存款,一直沒買下房子。
當時的上海跟現(xiàn)在差不多,房價之高居全國首位。據(jù)陳存仁老先生在《民國時代生活史》里回憶,同樣一樓一底兩層小樓,在鎮(zhèn)江賣幾百塊大洋,在北京賣幾千塊大洋,而在上海南城,賣主報價兩萬五千,少一個子兒都不行。房價高,房租也貴,民國十四年丁玲跟胡也頻同居,跑到北京西郊租獨院,一個月不過幾塊大洋,兩人每月在報紙上發(fā)表三五篇小評論,掙的稿費就夠交房租了;后來搬到上海跟沈從文拼租一公寓,各人竟然要分攤20塊大洋的租金,另外每人還要繳10塊大洋的水電費,居住面積不到北京的十分之一,房租卻是北京的十倍!所以丁玲等人也叫苦。
既然上海房價這么高、房租這么貴,干嗎還在上海待著,回“鄉(xiāng)下”去不行嗎?這種問題美女楊瀾在兩會上也向那些守在大城市拼租小空間的“蟻族”朋友們提起過,可惜不頂用。倒不是“蟻族”們不聽勸,而是因為地區(qū)發(fā)展極不均衡,“鄉(xiāng)下”居住成本雖低,卻沒有上海那樣的高薪崗位、發(fā)展機會、基礎教育和治安環(huán)境。有多少人,和我們一起做著年輕的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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